前陣子交通運輸部、國家衛生健康委、海關總署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了《新冠病毒疫苗貨物道路運輸技術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,明確了新冠病毒疫苗貨物道路運輸前期準備、運輸過程、應急響應等各環節的具體要求,為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、生產企業、配送單位等運行主體開展道路運輸提供參考,切實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貨物安全便利運輸。
隨著大規模的疫苗接種,如何保障新冠疫苗貨物安全高效運輸也成為人們關注的問題。
《指南》對于各類操作進行了標準化的定義,明確給出了操作方式及內容,如所需提前準備的各類材料名錄、所需記錄的各類數據、各類環節的記錄表單等。通過前期規劃,避免在數據采集或材料存檔等環節出現遺漏或操作不規范等問題。
《指南》規定承運人應根據新冠病毒疫苗貨物特性和運輸的要求,配備適宜的冷藏車、冷藏箱或保溫箱等設備。冷藏車應配備2套溫度記錄儀,一用一備,實時記錄和傳輸溫度、位置等數據。
《指南》要求,冷藏車車廂內安裝的測溫點數量不得少于2個。車廂容積超過20m3的,每增加20m3至少增加1個測溫點,不足20 m3的按20 m3計算。每臺冷藏箱或保溫箱應當至少配置一個測溫點終端,以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貨物運輸安全。車廂內溫度應能自動調控、實時顯示、自動報警和自動記錄。精創RCW-360P提供雙路溫濕監控,可以滿足冷藏車內測溫點的需求。精創RCW-360和RCW-20可在冷藏箱嵌入安裝運輸,滿足每臺冷藏箱配置一個測溫點終端的要求。
《指南》指出,自動溫度監測設備,溫度測量精度要求在±0.5℃范圍內。精創的各類溫控設備,在溫濕度范圍、溫濕度精度等各項指標均完美滿足疫苗運輸溫濕度技術要求。
同時,《指南》也對冷藏車的溫度記錄與報警設置提出了明確要求。溫度記錄間隔時間不超過5分鐘/次,當監測的溫度值超出規定范圍時,至少每隔2分鐘記錄一次;設置溫度報警,且能在臨界狀態下報警,并實現短信等通訊方式向至少3名指定人員即時發出報警信息。
在運輸過程當中,《指南》要求運輸過程中應全程實時監測并記錄冷藏車輛、冷藏箱或保溫箱內的環境溫度數據。根據相關要求,向自有或第三方藥品追溯管理平臺實時傳送溫度及位置數據。
近年來,隨著法規體系的不斷完善以及醫藥冷鏈市場自身的不斷發展,醫藥冷鏈安全得到高度的重視,并且在應用范疇、設備、技術、基礎建設等方面獲得了較快的發展。伴隨著《新冠病毒疫苗貨物道路運輸技術指南》的發布和實施,醫藥冷鏈物流所蘊含的巨大發展潛力將被進一步釋放,同時技術發展將推動醫藥冷鏈數字供應鏈轉型,未來醫藥冷鏈物流將向專業化、一體化、標準化的方向發展。